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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属于什么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
大学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是近年新兴的一个专业,属于艺术类专业。是能掌握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具有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化与科学知识,熟悉党和国家宣传政策法规,能在广播电影电视系统或其它部门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中文名
广播电视编导

外文名
Radio and television programming

专业代码
130305

专业层次
本科

学科门类
艺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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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背景
20世纪20年代,广播诞生于美国。

在1926年10月1日,中国人自办(官办)第一座广播电台哈尔滨广播电台开始广播。它的出现,标志着中国的广播事业拉开了自给自足的序幕。

在电视方面,1958年5月1日,现中央电视台的前身北京电视台作为中国第一座电视台开始试播,标志着中国电视事业的开始。

1956年,毛泽东同志提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为文学艺术及科技工作者提供了极大的自由发展的空间。

1978年,恢复了高考政策,为人才的培养提供了政策支持。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的科技和文艺工作者拥有了更为宽松、活跃的外部环境。政策的支持,使得中国的广播电视事业空前繁荣起来。

有数据显示,仅2014年,中国电视荧屏上新增综艺节目的数量达到106档,电影、短片等更是供不应求。

发展历程
1998年,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在艺术类下(代码0504)新增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代码050420),该专业由原文艺编导(050435)、电视编辑(050436)和影视节目制作(050449W)三个专业合并组成。[1]

2000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在中国国内最早设立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数字技术与艺术)专业。

2001年以前,开设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院校包括北京大学、中国传媒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戏剧学院、上海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四川大学、四川师范大学等20所院校。

2012年10月,教育部第四次修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颁布实施,艺术学独立成为一级学科,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属于艺术学科下戏剧与影视学类的专业。[2]

培养目标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着眼于广播电视发展的学科与产业前沿,旨在培养具有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纪录片导演、频道与栏目策划、节目采访制作,以及在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机构从事播音主持及其他语言传播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各高校应根据自身的基本定位制定合适的培养目标。培养目标应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同时应根据社会、经济和行业的发展需要,定期进行评估,并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培养规格
学制与学位

1、广播电视类专业基本学制为4年,各高校可在四年制基础上,实行弹性学制。总学分建议控制在160学分以内。

2、学生完成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要求,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符合规定条件的,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素养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

2、养成良好的道德品格、键全的职业人格、强烈的社会职业认同感,具有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掌握人文社会科学的基本知识,有较高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时代意识和国际视野。

知识要求

1、系统掌握广播电视艺术学的基本理论;

2、了解广播电视传播的理论和技术发展最新动态;

3、掌握广播电视专业的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

能力要求

1、掌握采、写、编、摄、评、说、播的基本技能;

2、掌握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方法和制作技巧;

3、能够运用广播电视艺术学的理论和方法进行编导与播音主持创作。

课程体系
总体框架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课程框架总体上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环节。

理论教学课程体系包括通识教育类课程、公共基础类课程、专业基础类课程和专业教育类课程;

实践教学包括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作品)等独立设置的实践环节和课内实践(实训)环节,实践教学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25%。

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双学位或辅修专业,制定课程学分和技能训练的基本要求。可选择一些反映学科前沿、学校特色的知识单元作为选修科目。有条件的学校可制定并实施中国国内(外)学生交换计划、各类形式和层次的联合培养,以及开展双语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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