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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的概念解释

第一节 播音定位
广播电台、电视台经常说“现在开始播音”,那是指全天的播出过程。
我们说的播音,专指在镜头前、话筒前由专职人员进行的有声语言创作活动,还指镜头前、话筒前进行有声语言创作的工种或岗位。所谓专职人员,主要是“播音员”、“节目主持人”、“体育解说员”、“配音员”等。
他们有上岗证,有岗位资质,有话语权力,有播音专业技术职务(也有一些具有编辑、记者的专业技术职务)。
他们的共同职责是:在广播电视传播中,以有声语言(包括副语言)为主干或主线,出声露面,驾驭节目进程。
前些年,对于什么是播音员、什么是节目主持人争论较大,这些年,已经很少提及了。至今,节目主持人的概念,并无公认的科学表述。因为,“无稿”、“参与采编”、“谈话语体”等,都无法同播音员概念加以明确划分,二者也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原则的不同”。如有些新闻播音员(主播)主持节目,同样精彩。
节目呈现形态和表达样式,也越来越丰富多彩,话语样态互相融合、交叉变化,难以刀切斧断或者主观规定。节目群体中,各工种之间日益协同,成员综合素质提高,并迅速走向“一专多能”。各个节目、各个工种,都不会自己“画地为牢”、“作茧自缚”。事实上,这种态势,极有利于提高节目质量,提高节目的制作、传播效率。一厢情愿地划分播音与主持,一味坚持二元对立,既不利于节目改革创新,也不利于有声语言创作的多样化发展。
从上个世纪80年代后期,由于刻意划清播音与主持的界限,使许多很有潜力的节目主持人,忽视了语言功力的锤炼,造成了有声语言质量的滑坡,这一教训我们应该引以为戒。

主持、朗诵、播音的概念分别是什么

播音:指电台、电视台等电子传媒所进行的一切有关声音语言和副语言传播信息的活动。
主持人:指具有采、编、播、控等多种业务能力,在一个相对固定的节目的个人。集编辑、记者、播音员于一身。在广播或电视中,出场为听众、观众主持固定节目的人,叫做节目主持人。由固定的真实人物为听众或观众主持固定的节目,叫做主持人节目。
朗诵:指清清楚楚的高声诵读。就是把文字作品转化为有声语言的创作活动。朗,即声音的清晰、响亮;诵,即背诵。朗诵,就是用清晰、响亮的声音,结合各种语言手段来完善地表达作品思想感情的一种语言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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