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达到以下要求,可以申请主持人证:
1、已取得《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或《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
2、在制作、播出机构相应岗位实习满一年;
3、身体状况能胜任所申请执业的工作岗位要求;
4、无本规定第九条所列情形(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党纪政纪开除处分的);
5、以普通话为基本用语的播音员主持人,取得与岗位要求一致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二、播音员主持人证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通过后方可进行面试。《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证的考试科目有:
1、《综合知识》《广电新闻基础知识》《播音主持业务》
2、考试要求总分达到划定的分数线,并且《播音主持业务》必须达到60分以上。
三、参加条件:
1、普通话等级测试证书是普通话播音员主持人参加考试的报名条件之一,民族语和外语节目播音员主持人可以不参加普通话等级测试。
2、省级以上电台、电视台普通话播音员主持人上岗的普通话等级达到一级甲等,地市及以下台播音员主持人普通话等级标准由各省确定的原则不变。
参考资料:
广电总局-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管理暂行规定
不可以
播音主持专业开始学习的时间并没有确切的规定,但按照人的生理心理生长规律可以很清楚的知道,要想学习有效果,那就必须要生理心理都达到一定的成熟度才会效果更明显。
所以,播音主持专业最好的开始学习时间应该是在上小学一年级以后,这时学习会更有效果。
可以的,多看一些电视节目上的主持人,然后就模仿
一、标准、规范的普通话语音。
具体要求是:朗读和自由交谈时,语音标准,词汇、语法正确无误,语调自然,表达流畅,测试总失分率在3%以内。
一级乙等的具体要求是:朗读和自由交谈时,语音标准,词汇、语法正确无误,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偶然有字音、字调失误。测试总失分率在8%以内。中国传媒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毕业时都要通过一级甲等。
因此,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的普通话语音面貌应该是标准的、规范的,具体地说,其语音面貌不能低于一级乙等的要求。
二、发音器官健康、有效。
发音器官不能存在先天缺陷和整体上不利于发声的情况,如:
1、舌系带过短;
2、颚裂(造成严重的贯通性不可克服的鼻音);
3、兔唇;
4、舌体、口腔腔体比例不当(大舌头);
5、牙关与下颌骨不利于口腔开合运动(牙关紧);
6、牙齿不整齐有碍发音;
7、牙齿及咬合关系有严重问题(地包天、天包地影响正常发音);
8、鼻中隔偏曲,造成通气不良,形成阻塞性鼻音;
9、喉头过小,声道有异于常人,不利于发声;
10、体弱气虚,呼吸肌不强;
11、由于外伤造成的发音器官缺陷,等等。
三、清晰的口齿和圆润的嗓音条件。
有声语言是广播电视传播的重要媒介,也是播音员、节目主持人主要的工作手段。因此,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具备清晰的口齿和圆润的嗓音条件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
清晰的口齿包括唇、舌、齿等运用的灵活、有力;发音部位、发音方法的到位、正确;发音咬字不含混、不秃噜、不吃字等等。圆润的嗓音,包括音质悦耳集中且有一定的明亮度和声音弹性,有较自如的气息状态,包括声音不干、不涩、不沙、不哑、不噪、不弱等要求。
四、较好的语言感受能力和表达能力。
考生应具备透过文字语言表面感悟文字语言深层意蕴的能力,对所播和所说的内容都应做到有感而发,情动于衷,深情并茂地表达,做到言之有物、言之有感、言之有序、言之有声、言之有色、言之有味,具有较强的感染力。
五、较敏锐的思维能力和应变能力。
通过考试,还要考察考生的思维品质与应变能力。如:在短时间内迅速理解并驾驭文字语言的能力;在短时间内迅速组织语言,构成腹稿提纲,并状态自如地加以表达的能力;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回答主考的提问、灵活应变的能力;以及强行记忆的能力等。
六、较好的形象气质条件和综合文化素质。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学生是未来的广播电视播音员、节目主持人。特别是电视播音工作者,其容貌、形象、气质、身材等因素就更为重要。因此,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对考生形象、气质等条件的要求相对也要高一些。
对形象的基本要求是上像,气质的基本要求是不俗。整体形象上要落落大方,有亲和力。总之,考生通过各项考试要能够体现出较出色的综合文化素质和可持续发展的专业潜质及可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