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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甘肃省播音主持艺术统考内容

考试内容 (一)广播电视编导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由面试和笔试两个环节组成,总分150分,其中面试满分30分,笔试满分120分。
1、面试(满分30分) ①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1分钟。 ②命题故事(现场抽题):考生根据命题要求编讲故事,时间不超过3分钟,与自我介绍合计总分20分。 ③回答考官提问:考官根据考生相关情况提问,考生回答,时间不超过2分钟,满分10分。 2、笔试(满分120分。时间180分钟,含影视作品放映时间。) ①文学艺术常识、影视常识:满分30分。 ②材料分析:根据提供的背景材料谈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满分45分。 ③影视作品分析:满分45分。 专业考试最终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总分150分。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由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组成,均采用面试形式。初试满分100分,考生初试成绩合格方能参加复试,初试成绩不计入专业考试最终成绩。复试成绩为考生专业考试最终成绩,总分150分。 1、初试(面试、满分100分) ①自我介绍(含形象气质考察):时间不超过1分钟,满分40分。 ②朗读指定稿件(含语言能力考察,现场抽题):时间不超过2分钟,满分60分。考生初试成绩合格方能参加复试,初试成绩不计入专业考试最终成绩。 2、复试(面试,满分150分) ①朗诵自备文学作品:时间不超过2分钟,满分30分。 ②朗读指定稿件(现场抽题):时间不超过2分钟,满分60分。 ③即兴评述(现场抽题,准备3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讲稿):时间不超过3分钟,满分60分。 复试成绩为考生专业考试最终成绩。总分150分。 四、其它事项 (一)录取原则 1、根据生源和考生成绩情况,对所有专业和专业方向设置文化课、专业课和外语单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专业课和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文化课和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因教学需要,根据生源情况按男、女公布计划,分别划线录取。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及其子女以及港澳台籍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在国内外重点刊物上发表作品者。 6、艺术类各专业全部实行文理兼收。按文理科分别公布计划的省份,我校在录取时将根据文理科生源情况,统一划线,在文理科之间调整计划录取。 7、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09】34号文件精神,我校在编制艺术类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时可预留不超过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总量15%的招生计划,在录取时将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调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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