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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协书记处书记发言,称“中国作家没得诺奖,不是特别惋惜的事”,你怎么看?

同意作协书记的观点:

第一、莫言的获奖,已经引起国内许多人的敌意和攻击,如果再有人获奖,中国岂不是多了一个“被西方人收买,按照西方人的价值观,专门抹黑中国人的汉奸、走狗、卖国贼”?

第二、文学奖的评委,有自已的价值观,这个价值观与我们的主流价值观可能不相溶。若此,我们可以开设一个自已做主的,影响力大于诺奖的奖项(譬如进一步扩大矛盾文学奖的响舆度),用于我们主流价值观的传播,也给我们当下诺文学奖的反对者提供一个表现自我、实现自我的机会。但作为14亿人口的大国,泱泱5千多年的文化,在我们坚持的主流文化之外,我们也应该允许非主流的文学作品进入诺奖的评选竞争,按照人口以及对世界的贡献,我们也应该期待有奖项获得才对啊。

第三、诺文学奖开设有多年了,但是,我们很少看到有对历届获奖作品的研究文章(我不是文学爱好者,我可能犯了臆断的错误),仅凭莫言的作品,我们就总结出诺文学奖评奖具有的某种政治偏向,是否有认识偏差?也许偏向肯定是有的,但坚持偏向决定论,是否有点以偏概全呢?

第四、要不要参与诺文学奖的评选,表面上看是不同价值观的较量,深层次里是坚持开放或是保守的较量。抱定“风景这边独好”的心态,不参与评奖,看似很爱国,实则和“闭关锁国”异曲同工;而参与国际领域的评比,展示的是作品,展现的是自信。今天的主流都是昨日的非主流,不论境随心转或是心随境转,事物总在发展变化中。坚持改革坚持发展坚持进步,该来的诺奖迟早要来,到那时,再让那些没被评上的去背后评说吧。

有没有得诺奖,能不能得诺奖,都有一个前提:一,诺奖的评判标准。入围诺奖的,都需要具有融入西方道德价值体系,这点是和中国作家的价值观与写作习惯有相当大的偏差。说到这一点,大家会把莫言获奖的案例搬出来。那么,莫言的写作体系,被称为中国的马尔克斯(就是《百年孤独》的作者),无论体表,说明他还不是属于中国传统写作范畴和思想体系。二,翻译。中国有深度的作家,从很早提名的鲁迅,胡适,到老舍,都是有着很深的文化底蕴和文字功底的,而这些语言之美和文字之妙,是远远不能用简单的汉翻英能表达的如此精准的。而需要翻译家的超高的翻译水准和文学水平,这一点在国内外凤毛麟角。三,诺选也只是国外的一个文学奖项,不能一概而论,中国茅奖之下的作家与作品,一样厚重,重要的是反映了中国的时代性与发展观。比如路遥的《平凡的世界》,陈忠实的《白鹿原》等等。历史是人民书写的,而作家是人民的代言人。我们不仅要提高自己的文学水平,与世界看齐,更好发扬和传承中国五千年的优秀文化传统,让中国文化精髓与文学典范,融入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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