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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作出的解除合同、给付劳动报酬数额及劳动者工作年限决定不服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应由哪一方举证?



一般而言,“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但从司法实践来看,大量劳动争议都是用人单位消极不作为而引起,例如拒付或少付劳动报酬、拒绝受领工作安排、拒绝更正工作年限等。这种消极不作为的做法,会使劳动者很难收集到其权利受损的任何证据。例如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为由对劳动者作出辞退决定,劳动者不服决定,而提起诉讼。提出请求为继续履行合同。如果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劳动者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违反企业纪律。没有发生的事实属于消极事实,相对方是很难举证的。与之相反,能证明事实已经发生的相关证据材料多保存在用人单位一方。此时,应在证明责任分配时,充分考虑用人单位、劳动者之间经济地位的差异、诉讼地位实质不平等因素,加大用人单位的举证负担。故在劳动者提供初步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加班费以及少算工作年限等情形后,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劳动者的上述主张不能成立。

求摄影作品分析范文 急求下图的分析,几百字左右,我全部的分了

摄影作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1 立意
2 构图
3 用光
4 色彩
首先我估计你是想表现雨后的荷花的超凡脱俗的感觉
那么从构图上荷花就是主体,在这张作品中荷花的比例很小,显得不突出,而且位置太中间了,作为陪衬的荷叶,水珠反而显得抢眼。当然这可能受到镜头和位置的限制不太好调整,但事后可以做适当裁剪。
从水面上的倒影上看是侧逆光,光线强度很柔和,可以适当补光。
色彩上可以把荷花的红色调浓点,把细节拉出来,荷叶压暗,水珠调亮一点。
具体细节很多,太饿了,吃饭,不细说了,呵呵。

谁知道无名山增高一米这张摄影作品的时代背景,画面构图

看过视频,
找到的背景:1995年,一群来自北京“东村”的自由艺术家们,联袂创作了《为无名山增高一米》,不仅成为了中国当代行为艺术的经典之作,在中国摄影史上更留有浓重的一笔。在一个诡异而又充满辩证张力的“场所”,11个全裸的男女按照体重的顺序,从下而上以3、2、2、2、1的人数层层“裸叠”,最重的人趴在最下面,最轻的伏在上面,身体叠罗为1米的高度,为无名山增加了1米。耸立下一座无名的山巅,把人与人、人和自然以及男女两性,重新置于关爱和怜悯的维度上来探讨本源性的存在关系,给出了身体艺术前所未有的“中国经验”。

1999年,《为无名山增高一米》参加了第48届威尼斯国际双年展,获得轰动。

当时参与的年轻艺术家们,目前也已经成为响当当的重量级人物,这包括:王世华、苍鑫、高炀、祖咒、马宗垠、张洹、马六明、张彬彬、朱冥、段英梅。当然还有照片的拍摄者,一向低调行事的著名摄影师吕楠。

7.劳动者张某与甲公司签订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张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

B.2个月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工作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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