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成立的人数条件: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筹备阶段 1、成立筹备组 由发起人(3 人以上)组成筹备组。
2、确定协会名称、办公地点 协会名称要突出专业性、区域性。
一筹备阶段、由发起人3人以上组织筹备组、
二,确定协会名称,办公地点,协会名称要突出专业性、区域性、办公地点要在辖区内、相对固定,三动员会员,会员填写入会申请表。
各位来宾,我们公司承办的公益协会正式成立啦!谢谢大家的支持。
1、县级美术家协会由本县民政局民间组织科审批。
2、根据我国对于民间组织管理的规定,各种协会不得设立地域性分会,只能设立专业委员会(如国画分会、油画分会等),否则按违法取缔!如果如你所说是“中国美术家协会的分会”,那一定是假的。中美协是中国九个“官办”协会之一(即财政给差额拨款),他们决不会违法去设立分会的,他们的分会在90年代初民间组织法出台后,就取消了。恐怕是名字差不多的疑似“中美协”分会吧?即使设立了,也是面临取缔——因为违法(中国民间组织法)。
3、如果单独设立县级美协,首先要在本县找一个政府的部门作为主管部门,并出具同意设立的批复文件;据此,你再持此文件到民政局按规定领取各种表格,填报。现在主管部门很难找,有个府县级领导出头就好说多了。
4、按国家有关规定和你们将设立的协会的章程(制式的),协会领导班子要有第一次会员大会或者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创立人如果不是在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当然可以当选。如果有拟担任副主席以上的候选人,正科级以下副科以上的,由县组织部审批同意才行;如果有副县级以上领导的,要由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才行。
5、创建人未必是当地名人。但是一般名人号召力大些(设立一个协会会员最少五十人以上,这是个死条件),搞活动也相对容易些。如果如你所说能提供展馆、场地等,看来有一定经济实力,如果他热心美术事业,愿意为本县美术界人士服务创造条件,为繁荣本县美术事业提供支持,能得到多数会员的用户,当然可以当选主席。
6、县里一般给不给拨经费,那就看你们协会领导班子的能耐了,除非有县里的主要领导关心支持你们协会的事业。没有规定或者政策县财政给拨经费。6、县如果升格为市,一般多是县级市,即使是厅级市,也要由新设立的市民政局重新审批。当然程序上简略一些。
首先要上一级书协同意,本级文联批准,再还有政府、编办等等。去文联问问吧,他们应该更清楚,因为书法协会本应是文联下设团体
今天我们健身气功协会成立的日子,首先祝贺我们气功协会成立大会,希望我们这个既健身气功协会成立以后各项工作能够做的更好,取得更好成绩,祝大家在健身气功协会的工作能够更好的成绩,更好的成绩,立大会取得圆满成功,感谢大家对本次大会的支持
个人可以,不过我给你的意见就是去挂靠在某个大协会的名下,自己去联系,这样可以有助你协会的发展和成长。
当然,你个人成立或许有些困难,所以建议你去找找其他协会的领导,拜访一下,一旦有人支持就方便多了。你成立的协会一定是民营社团机构,就是非政府机构,你协会的所有支出都要你自行负担。当然你也可以通过自己的关系,去联系一些会员或者会员单位来加入你的协会,从中收取些会费来维持。
当然,你也可以通过召开会议或者其他方式来维持协会的正常运作,祝你成功!
成立民间协会,须向当地民政机关申请。
先由发起单位提出筹备申请,然后到当地民政机关,填写筹备申请表,经民政机关审查后同意后,准予成立筹备组。
筹备组接到准予成立筹备通知后,应着手开始起草协会章程,酝酿协会理事会人选,联系和吸收会员,落实协会经费来源及办事机构地址,并报民政机关。同时,填写《社会团体登记申请表》及《负责人登记表》,民政机关审核后,如同意成立,发给准予成立协会许可手续,并对核准成立的协会颁发社团登记证。
一、筹备阶段
1、成立筹备组 由发起人(3人以上)组成筹备组。
2、确定协会名称、办公地点 协会名称要突出专业性、区域性。办公地点要在该辖区内,相对固定。
3、动员会员、会员填写入会申请表 会员条件:①拥护本协会章程;②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③在本协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④热心从事于本类产品的生产、营销、科研等服务的科技工作者、营销大户、生产专业户、科技示范户;⑤具有一定的文化理论知识。具有专业文化知识的可优先入会;⑥具有积极参与协会工作的工作意识。 会员填写入会申请表,筹备组审查后在申请表上作出批示。协会成立后发给会员证。
4、撰写协会章程、报告 章程要按范本拟定。
5、起草第一次会员大会有关讲话稿 筹备工作报告、当选会长讲话材料。
6、确定协会成立时间
7、准备印章、牌子、会议室等
二、申请成立 向区科协书面申请成立协会。
(一)协会成立的相关条件 1、协会名称规范、科学,并无相同名称,符合有关规定; 2、有会员7人以上; 3、有规范的《协会章程》,协会宗旨、工作地址、工作活动范围明确。
(二)报送材料 1、《协会章程》; 2、书面申请。 区科协批准成立后即为正式成立,就可召开会员大会。
三、召开会员大会(成立大会)
(一)举行会员大会 会议由筹备组主持。 1、筹备组负责人作筹备工作报告。 2、宣读区科协批准协会成立的决定。 3、宣读《协会章程》。 4、表决通过《章程》。 5、筹备领导组宣读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名单。 以筹备组的名誉向大会提名推荐候选人,并作必要的推荐说明。 6、表决选举理事(常务理事)。 7、宣布理事(常务理事)选举结果。
(二)举行一届一次理事会(常务理事) 1、由筹备组提名、理事会(常务理事)通过会议主持人。 2、主持人提名推荐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初步候选人。 注:协会领导称“会长”,学会、研究协会领导称“理事长”。 3、通过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候选人名单。
(三)举行第二次会员大会 由筹备组主持。 1、以理事会的名誉向大会公布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正式候选人,并作候选人情况介绍。 2、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3、宣布选举结果 4、授牌、授印
(四)举行一届二次理事会(常务理事) 由会长主持。 会议任务是:确定内设机构、人员分工,聘请名誉会长、副会长、顾问、工作人员等。
(五)继续举行大会 1、当选会长讲话(就职发言、提出工作计划)。 2、区、乡相关领导讲话。
四、向区民政局申请登记注册
(一)登记条件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二)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筹备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区科协)的批准文件; 3、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4、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5、《章程》(草案)。
五、向区、乡科协报送材料
(一)协会成立时报送的材料(包括软盘) 1、协会名称(内设机构名称)、成立时间、办公地址 2、《协会章程》 3、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常务理事)名单 4、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Email、邮政编码
(二)平时材料 一般每年要向区、乡科协报送二次以上书面材料(包括软盘) 1、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领导、会员变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