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美术 >正文

广州艺术学院

广州艺术学院是直属教育部的全国“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大学,组建于1952年,位于广州市。1981年成为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5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大学建设行列;1999年、2007年两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优秀评估;1999年成立国家大学科技园;2000年成立研究生院;2001年成为“985工程”建设大学,进入国家高水平大学建设行列。经过五十多年发展,华南理工大学已成为以工为主的多学科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艺术学院成立于2004年7月16日,其前身为华南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艺术系。2002年开始面向全国招收音乐表演专业本科生,2004年招收音乐学硕士研究生,同年增设艺术设计学和舞蹈学两个本科专业并招生,2007年开始招收艺术设计学硕士研究生。艺术学院现有三个二级学科---音乐学、舞蹈学、艺术设计学。首任院长为二级教授、音乐学博士何平。学院现有高级职称教师18人,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39人;在校本科生、研究生1000余人。附设有华南理工大学青年交响乐团和交响管乐团、华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合唱团和舞蹈团。 艺术学院位于广州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南校区,拥有独立的艺术学院教学大楼,配备有音乐厅,展览厅,学术报告厅,管弦乐排练厅,合唱排练厅,舞蹈排练厅,录音棚,多媒体音乐教室,数码钢琴教室,电脑设计室,天光画室,综合材料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服装设计、陶瓷艺术设计实验室,拥有包括多套管弦乐器、组合多媒体录放音响、100台钢琴在内的配置齐全的其它教学设施。包含中外音乐、美术、艺术设计、舞蹈的音像资料、图书资料、乐谱资料的专业资料室也在完善中。 艺术学院学生学习期间如果专业课、文化课成绩达到学校规定要求,可在大学三年级后跨院系修读其他专业课程(“3+2”模式),达到学位授予资格者可授予双学士学位。 成绩优秀毕业生可获保送研究生资格,保送比例为毕业学生总数的12%。 一、招生专业 艺术学院目前设有3个本科招生专业: 1. 音乐表演 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所含方向: ①声乐演唱 ②器乐演奏(含钢琴)3音乐学 2. 舞蹈学 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所含方向: ①中国民族民间舞 ②古典舞 3. 艺术设计学 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所含方向: ①空间设计 ②产品造型设计 ③综合艺术与材料表现 ④陶瓷艺术专业 ⑤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 二、报名条件 1. 报考条件: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学校招生标准的高中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学生。 2. 我校2010年艺术专业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本人携带所在省统一专业考试合格证书(所在省未组织统一专业考试除外)、学校或单位介绍信、二代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学历证明(应届生持学校证明,往届生持毕业证)及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片3张现场报名,以上证件需验原件,交复印件。 3. 报考我校的艺术专业考生,我校只承认第一次考试的成绩,多次成绩无效。 4. 港澳台侨地区艺术专业考生需报名参加我校广州考点专业考试,文化课参加联合招生考试(详见《华南理工大学2010年港澳台侨地区招生细则》)。 5.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函236号文,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广州考点报名考试费125元/人,省外考点160元/人,复试收费待物价局批准。学费标准以广东省物价局收费标准为准(2009年我校艺术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10000元/人年)。 三、专业考试安排 专业考试中,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专业采用初试、复试、复审形式(复审在本校进行);艺术设计专业采用初试、复审形式(复审在本校进行)。招生专业、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专业方向学历层次学制招生计划考试科目初试复试音乐表演音乐学(考点仅设太原、广州)本科四年65初试可选音乐表演专业其中任意一科考试,内容与其相同。1.音乐常识。2.作文。3.加试钢琴。4.听写、乐理。声乐演唱声乐演唱(自选两首)自带伴奏。1.声乐演唱(自选两首,其中一首可与初试重复)。2.听写、乐理。器乐演奏(含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萨克斯管、打击乐、竖

热门资讯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