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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技术隧道开挖作业应遵守哪些主要规定?

隧道施工安全-隧道开挖及凿孔、爆破 开挖及凿孔

1、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3、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

4、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扳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5、电钻钻眼应检查把手胶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缆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电钻工必须手戴绝缘手套,脚穿绝缘胶鞋,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钢钎,不得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6、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7、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钻孔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危险: 1.滑倒或跌倒 2.粉尘、噪音 保护措施: 1.人员和钻机处于安全位置 2.湿式钻孔 3.配带视听觉保护设置 开挖时粉尘的防止 空气中灰尘的危害:有害尘粒 保护措施: 1.配备足够的抽出式风机 2.排气装置除尘 3.洒水润湿扬尘区 4.使用适当的呼吸器 隧道通风 1.提供足够的通风 2.定期试验和检查 3.避免污浊空气从洞口再循环进入 风管 1.风管延伸接近工作面 2.避免风管扭绞 3.如有破损立即修复 爆破 1、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2、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设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点。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长隧道施工必须在洞内加工爆破器材时,其加工硐室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2003)的有关规定。 3、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4、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1)独头巷道不少于200m; 2)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100m; 3)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m; 4)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3~5m)时,不少于500m。 5、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6、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流泥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7、洞内爆破不得使用黑色火药。

8、火花起爆时严禁明火点炮,其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m。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燃的根数不宜超过5根。如一人点炮超过5根或多人点炮时,应先点燃计时导火索,计时导火索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1/3。当计时导火索燃烧完毕,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所有爆破工必须撤离工作面。

9、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

10、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lm。

11、爆破后必须经过15min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人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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