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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国风文化为摄影思路,将诗词融入摄影作品,“东厢月,一天风露,杏花如雪”怎么拍?

“东厢月,一天风露,杏花如雪”是宋代范成大《秦楼月.楼阴缺》中的词句。

一轮明月高挂在东厢房的天上,一整天都是冷风伴着寒露,一大片杏花林又是那样的洁白如雪。

《秦楼月.楼阴缺》全词要表达的是寄托之情。

图1.2.3:用北京颐和园里有月亮的风景照片,表达“东厢月”。

图4.5.6:用湖北神农架有风雪及寒冷的照片,表现“一天风露”。

图7.8.9:用一大片纯色的花海照片,呈现“杏花洁白”。

一直以来,国学文化深入人心,古诗词的意境和韵味更是令人品咂,回味无穷。许多摄影爱好者把古诗词和摄影巧妙结合,喜欢以摄影表达和传递诗词意境。要做到摄影作品传神、有韵味,应做到以下几点:

理解诗句含义“东厢月,一天风露,杏花如雪。”出自范成大的《秦楼月*楼阴缺》,大概意思是:“明亮的月儿映照东厢房,夜里露寒风凉,杏花盛开,如雪般洁白。

仔细品味这句时,就会想到杏花盛开时,天气依然很凉,特别是夜深人静,唯有风寒,晴空中的月儿映照满树杏花,倒影在小院中东厢房,空寂而冷清。

这句诗中没描写人物,或许主人早已安歇、醉于酣梦,或许主人正醒着,披一件衣衫坐在窗前,小酌美酒,赏月看花,思念佳人。

如此的夜,既幽静又有波澜,既令人怀想又无限美好!

摄影作品凸显诗词文化诗中有画,画中有诗,摄影作品也是如此。有人说,一副好的摄影作品胜过千言万语,它能传递一种思想,一份美好。

拍摄时间

拍摄时间要在早春,有月的夜晚,杏花盛开时节。也要拍摄,对摄影爱好者来说是挑战,要想表达诗中含义更是难上加难。

夜晚,没有五彩缤纷,唯有黑和白。以这两种最基础色调来表达诗意,拍不好就显得直白,没思想、没灵魂。因此,要调整好相机光圈,合适使用。

拍摄地点

从诗句看,地点的选择也很重要。地点选择一个院落,东厢房前有一棵杏树,洁白满枝。

拍摄时,把月光下的房屋、杏花纳入相机,恰当处理光与影、黑与白的关系,让画面有层次感。

拍摄人物

诗句中虽然没提人物如何,可是若一副夜景摄影作品少了人物出场,只拍夜景,就呆板了些,缺乏烟火气息和灵动之美。因此,可以找一人当模特,这人可以树前赏花静思,也可以现在东厢房走廊仰望夜空,怀想远方。

影爱好者想要表达什么,就以什么为主题。拍摄时,两种方式表达:

一、人物可以虚化,若隐若现,能看到有人就行。

二、凸显人物,房屋和杏花虚化。

国风文化与摄影作品相融合多拍照片

想拍一副好作品很难,有时拍摄几百张,也未必有一辆张达到好的效果,所以需要多拍摄,多观察,多走动,多选角度。

相信勤加练习,定能拍摄出满意作品。

多品诗意

一位摄影大家不只懂摄影技巧,更需要综合素养,其中深厚的文学素养是不可或缺的,也是极其重要的。

平时,多读经典,揣摩其内涵,摄影作品富有文化气息,更受读者喜爱。

(照片来自于作者本人,拍摄于2020.04.13正在建设中的大虞春秋)

街头和民俗活动的人文纪实摄影存在肖像权问题吗?怎么处理比较好呢?

谢邀请!

这个问题,应该说是人文纪实摄影经常遇到的问题。

关于侵犯肖像权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并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明确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按照法条规定“未经本人同意”和“以营利为目的”是构成侵权的必要条件。另外,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4月2日 法(办)发〔1988〕6号)第139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那么具体到题主所提的问题我们可以这样理解:1、在街头和民俗活动等公共活动场所拍摄人像的行为不构成侵权。2、所拍摄人像的使用不以营利为目的不构成侵权。当然,如果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侮辱诽谤等也是犯法的。司法判例如下图所示:

(《帆》拍摄于公园广场)

谢邀!街头和民俗活动人文纪实摄影,也存在着肖像权的问题,因为有肖像存在,就存在肖像权。

对于街头和民俗活动的人文纪实摄影,虽然两者都是具有人文纪实性质的摄影,却有着一些本质上的区别,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不能一概而论。街头摄影,也是根据自己的摄影创作需要,首先,拟好或者说构思一个简单的拍摄框架,就像写文章一样,些什么题材,需要什么文字语言,故事情节来充实和丰富文章的内容。街头摄影也离不开拍摄题材和需要拍摄的素材,就不可避免地牵涉到人物的拍摄,就好比海采。在一般情况下,街头这种场合下的纪实摄影,也不会对被摄对象构成肖像侵权,只要不是带有揭露,抨击社会不良政治倾向性质的,以及有违三观的纪实摄影。。。但是也要根据所拍摄图片的使用用途,及时和被摄者及时沟通,或签订相应的法律文书。

民俗活动的人文纪实摄影,是一种民间自发或者是官方提倡以民间参与的形式,旨在弘扬,致力推广宣传的一种民间风俗礼仪的活动,本意就是为了通过举办民俗活动,提高本地方的社会知名度推介活动,以此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宣传活动,虽然在拍摄的图片或视频,会通过镜头拍摄出当地民众在此活动中表现的欢乐祥和的喜庆气氛的人物肖像但是,这是一个载入历史史册的时刻,还求之不得呢?另外,主办方是会有书面文子的,无需多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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