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问答 >正文

重审再审申诉区别? 行政再审与申诉再审的时效区别?

一、重审再审申诉区别?

重审与再审在概念和程序上都有差别,如下:重审: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重审依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其判决为一审判决。再审:是指人民法院对裁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再一次进行审理并重新作出裁判的诉讼活动。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除了概念和程序的区别以外,它们的最大区别还有:重审是针对重大失误的案件判决,判决结束但未执行,是属于未生效的判决。

一般由上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

再审是法院判决结束并执行,属于已生效的判决。一般由人民检察院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而再审。再审发回重审案件的界定再审发回重审案件,主要是指上级法院对案件进行再审后,将案件发回原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案件。对于再审发回重审问题,《民事诉讼法》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只是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再审时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

而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第二审程序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没经过审理认为原审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因此,再审法院审理案件也可以据此将再审案件发回原一审法院重审。

再审发回重审制度是对原一审甚至二审法院审理的全盘否定,它使原审法院的所有工作归于无效。

发回重审后,一审法院必须另行组成合议庭,确定举证期限、送达、开庭、判决,整个案件从头开始。发回重审作为再审的一种处理方式,在设计上应当最大限度地体现效率与公正,对原审的错误判决,应以改判为原则,以发回为例外,尽量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改判,而不宜发回重审。

因程序原因再审发回重审的法定程序事由比较明确,易操作。

而在实际审理中,因事实证据原因发回重审的案件却占了极大的比例。

对于事实错误或认定事实不清的情形,事实是否查清、证据是否充足,很多时候是一个判断和认识的问题,法律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弹性很大,容易造成发回制度的滥用。

发回重审对于整个审判工作而言,既耗费司法自资源,又牺牲效率。

因此,发回重审是代价高昂的“修缮”,必须慎用、少用。

对于程序问题,除了法律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情形外,对于违反其他程序问题的应当谨慎发回。

只有违法程序确实影响案件公正审判的,才予以发回。

对于事实证据问题,如果证据没有明显变化,则不宜发回重审,应当根据现有证据,按照证据规定予以判决。发回重审,可能是二审中发回重审,也可能是再审程序中的发回重审,而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二、行政再审与申诉再审的时效区别?

行政再审是在行政审理的一审中,由于一审的判决结果存在争议或者所提供的证据不能够证明,当事人就会提出再审。再审申请案件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查。

申诉再审是诉讼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依法向法院或者检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亦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政党、社团成员对所受处分不服时,向原机关(组织)或上级机关(组织)提出自己的意见。申诉没有时间的限制,但是申请再审有时间的限制。

三、恒大退房专业律师解答?

购房者如何正确理解恒大实施的无理由退房决定,律师提醒必须认真记住四个非常重要关键点。

根据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4月15日公布的编号为恒地司营字(2015)第38号文件《关于全面实施无理由退房的决定》,购房者冲着恒大地产“无理由退房“去购房必须把握好:四个关键时间节点、房屋性质、履行完合同义务、无任何违约行为。

四、申请再审申诉程序?

答:申请万二审申诉必须在判决书生效后二年内提出,先把申请申诉书及有关证据交到立案庭,由院长提交审委会研究决定是否再审,审委会同意再审立案庭就立案再审,审委会不同意再审立案庭不立案,所以,申请再审申诉人先写申请,由法院决定是否再审。

五、再审好还是申诉好?

   再审好还是申诉好,这两者都有各自的优缺点,不能说两者谁更好。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进行区别对待的。

一、申请再审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再审申请的主体严格限制为原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除此之外的任何人都无权提起再审申请。

二、申请再审的对象是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与裁定,以及违反自愿原则或者内容违法的调解书。

  而申诉则不受这一限制,申诉既可以针对未生效的法律文书,也可以针对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此外,申诉还可以针对一些违法行为等。

三、申请再审的期限是法律文书生效后的2年内,超过2年,则丧失了申请再审权。而申诉则没有时间限制。

四、申请再审需符合法定情形,这一法定情形因法律文书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而申诉不受上述法定情形的限制。

五、再审申请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即向原审法院或者该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起。而申诉则可以向任何一个法院提出,此外,还可以向检察院、人民代表大会以及新闻机关提出。

六、不请律师如何再审立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并没有规定再审案件一定要律师,要不要聘请律师由当事人自行决定,但最好委托代理律师案件。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七、再审的律师费用?

当事人申请对案件进行再审的时候,如果法院受理再审申请的,当事人最好能委托律师代理案件,这样再审判决对当事人有利的机会可能大一些,委托律师是交费的,那么再审律师如何收费?

再审案件委托律师时,怎样收费要依据实情情况而定,律师的收费涉及到很多方面,与当地的收费水平、案件的复杂程度等有关系。

以北京市为例:

(一)、代理一审案件

1、代理刑事案件

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承办该案件律师的知名度和执业经验,在下列幅度内协商收费:

①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5000-20000元人民币;

②审查起诉阶段:6000-30000元人民币;

③审判阶段:8000-50000元人民币;

④代理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5000-50000之间协商收费。

⑤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代理费按上述标准的2倍收取。

办理案件需要异地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长途电话费等由委托方承担,该等费用可以实报实销,也可以协商一固定数额包干使用。

(二)、代理二审案件

1、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三)、代理再审(申诉)案件

1、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二倍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四)、代理执行案件

1、单独代理执行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二、民事诉讼申请再审的条件

(一)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申请再审的只能是原审中的当事人,即原审中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判决其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二)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申请再审。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判,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作出的依法可以上诉,但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未提起上诉的裁判、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裁判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裁判。可以申请再审的调解书包括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基础上制作的调解书。

(三)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超过2年期限的,即使申请再审的理由再充分,也不能引发再审程序。

对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时间,民事诉讼法未直接作出规定。但从立法的总体精神看,对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时间与对判决、裁定申请再审的时间应是一致的。

(四)申请再审必须符合法定的事实和理由当事人对人民法院裁判已经生效的案件,申请再审必须具备应当再审的法定事实和理由: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八、申诉和再审哪个最实用?

对公民来说申诉和再审哪个好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进行区别对待的。

1、申请再审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再审申请的主体严格限制为原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除此之外的任何人都无权提起再审申请。

2、申请再审的对象是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与裁定,以及违反自愿原则或者内容违法的调解书。

而申诉则不受这一限制,申诉既可以针对未生效的法律文书,也可以针对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此外,申诉还可以针对一些违法行为等。

3、申请再审的期限是法律文书生效后的2年内,超过2年,则丧失了申请再审权。而申诉则没有时间限制。

4、申请再审需符合法定情形,这一法定情形因法律文书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即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具备以下情形:

(1)有新的证据,足以**原判决、裁定的。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44条的规定,这里的"新的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错误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对调解书的申请再审,只有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才可以申请再审。而申诉不受上述法定情形的限制。

5、再审申请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即向原审法院或者该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起。而申诉则可以向任何一个法院提出,此外,还可以向检察院、人民代表大会以及新闻机关提出。

正因为申诉与申请再审存在如此大的区别,因此无论从性质还是作用上来看,这两者都是不能混淆的。目前在司法实务中,尤其是部分基层法院审判监督部门仍然存在的两种称谓混用现象是不严谨的,应予厘清。

二、再审时缴纳诉讼费情形是什么?

一般不需要缴纳诉讼费,但是有例外。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当事人对于一审法院或者是二审法院所作出的生效判决书或裁定书不满意的话,完全是可以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但是这个时候是有一定的限制,必须要符合我们国家的再审条件。

九、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律师被投诉会怎么处理?

律师被投诉后会由律师协会或者是其他的专业的机构来进行调查看是否符合事实,符合事实的情况之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处理,涉及到犯罪行为都需要移送给公安机关来进行侦查,然后审查起诉,定罪量刑。

十、再审律师费用怎么收取?

代理再审(申诉)案件收费;

1、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二倍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热门资讯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