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这个断档的说法不科学,志愿填报术语中没有断档一说,存在退档、滑档、调档三种情况:
1、退档:即符合院校投档分数线进行了投档,但是由于不够专业分数线又没有服从专业调剂,或者存在身体原因或者不符合录取规则等被退档,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
2、滑档:即报考的院校均为达到其投档分数线,在该批次未能顺利投档滑到下一批进行录取。
3、调档:即投档后不够专业录取线,同意专业调剂后调档。
其次,断档一说不是专业术语,但是在俗语中表示该分段的考生均为报考该院校即院校断档,还有分数断档几乎不可能,理论依据是一分一段表,就是根据不同分数对应全省的位次,但是一般情况下都不存在某分数段无人情况,有时1分达200-300人不等,不过存在院校断档,该校未能完成录取计划,一般会征集志愿或缩减计划。
最后,高考志愿填报要科学进行,不要混淆概念,也可以分析大小年,但是分析断档院校不是很好。
为做好我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教育部和我省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
1.我省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115号)相关规定执行。考生报名后,经资格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高考报名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具体报名时间和办法由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按《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0〕15号)执行。
二、考试
2.我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是高考综合改革落地“首考”,按照“3+1+2”模式,考试科目由全国统考科目(简称统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简称选考科目)组成。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统考科目,由全国统一命题。“1”为首选科目,从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2”为再选科目,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科。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
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由统考科目成绩和选考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3门统考科目每科满分150分,直接以卷面原始分数计入高考总成绩;考生选择的3门选考科目每科满分100分,首选科目直接以卷面原始分数计入高考总成绩,再选科目依据《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录取总成绩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9〕10号)规定,以转换后的分数计入高考总成绩。
湖南女子学院国标码:11538,湖南省内招生代码:4342。
2020年面向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山西、福建、四川、贵州、云南、西藏十个省(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数为准。
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
公安类专业招生对象为:湖南籍(学籍和户籍)且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天津医科大学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天津农学院
天津城建大学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天津商业大学
中国民航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
南京大学
2021年湖南美术联考合格线是155分,历史科目组合合格成绩155分,本段人数1,累计人数18514。物理科目组合合格成绩155分,本段人数0,累计人数0。
省内的一般有湖南警察学院和湖南司法职业学院。警察学院的公安专业是本科生提前批。报名时间应该在6月26开始。司法的是专科报名时间估计到了7月底。
外省的一般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警学院。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公大和刑警学院的分数不是一般的高,是警院中的清华北大了。
南京森林警院和中央司法也是二本提前批。在省内一般招几个人。相对分数应该会高点。不像湖南警察学院本省的一般上二本就可以进的。
2021年各省区(市)保送清华北大人数也已出炉,湖南和浙江清华北大保送人数均为36人,并列全国榜首,江苏以35人排第三,四川(32人)、湖北(30人)进入前五名。
2021年27所军校在湘计划招收746人,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总计招生746人,其中男生701人(物理类688人、历史类13人)、女生45人(物理类44人、历史类1人);国防科技大学在湘招生177人;空军工程大学招78人;海军工程大学招49人。
)基本条件
1.年龄未满18周岁(200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3.具备招生来源计划所确定的户籍条件。(1)报考普通计划和乡镇计划的报名对象应具有招生来源计划所确定的县市区户籍,且为2021年应届初中毕业生。(2)报考民族乡计划的报名对象应具有招生来源计划所确定的民族乡户籍,民族成分为少数民族,户籍迁入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且为2021年应届初中毕业生。(3)报考教学点计划的报名对象应具有招生来源计划所确定的乡镇户籍,户籍迁入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且为2021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4.参加户籍所在市州的中考,且考生中考总成绩(报考民族乡计划考生总成绩含加分,相关政策详见附件21第三条)不低于招生当年户籍所在县市区公布的相应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