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河南省高考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要在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时明确选择招生专业使用的专业省统考类别(从美术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服装模特类、空乘类、影视表演类、编导制作类、书法类、体育舞蹈类九个类别,选报其中一类),以便公布并指导考生填报志愿。2、美术类专业省统考科目为素描、速写、色彩,每科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点设在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招办所在地标准化考点,考试时间为2015年12月19日。3、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科目为专业主科(包括声乐、器乐、舞蹈,考生任选其一)、视唱、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各科满分分别为100分、40分、30分(音乐基础知识20分、听音记谱10分),总分为170分。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为笔试科目,两科合卷考试。笔试考点设在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招办所在地标准化考点,时间安排在2015年12月19日。专业主科和视唱为个体测试科目,全省统一组织测试,分别按舞蹈、器乐、声乐三个主科分批集中在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进行,考试时间为2016年2-3月份,请考生于2015年12月30日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查询具体的分批时间,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报名、考试。
主科100,试唱40,乐理30。也就是17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