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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每个学校的声乐表演专业考试内容都是不同的,但也是相似的。
二、以天津师范大学为例:
考试形式与内容
1.初试
演唱歌曲一首(曲目自选,除通俗唱法外不得使用伴奏带)。
2.复试
(1)演唱歌曲两首(曲目自选,除通俗唱法外不得使用伴奏带,限时6分钟)。
(2)资格测试(乐理、听写、视唱),考试大纲另见资格测试(乐理、听写、视唱)大纲。
中国音乐学院2009年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
音乐学
专业要求:
考生应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五线谱技能;能演奏钢琴或其它一种中外乐器;会演唱一两种中国民歌、说唱或戏曲片段,掌握中国民族音乐和中外音乐史的基本知识,具备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
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要求及内容
一 试
音乐学基础知识
1、民族音乐常识
2、中外音乐史常识
3、命题写作
二 试
音乐综合素质
1、演奏钢琴或其他乐器(乐器自备),自选曲目1首(练习曲、乐曲均可)
2、演唱民歌或戏曲、说唱选段1首
3、针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论文,提出问题,进行讨论
三 试
音乐基础知识
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乐理考试大纲》)
音乐教育
专业要求:
考生应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五线谱技能;掌握一至两种音乐表演技能;具备一定的音乐知识与较高的文化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须认真考虑并明确认同,音乐教育专业方向培养的是全面发展的音乐教师。考生根据自己的音乐技能实际情况,在下列三种考试科目中选择其中之一参加考试(报名后不得更改),并根据自选的报考科目填写一试、二试曲目各2首,一、二试曲目不得重复,可在二试时加试一种其他特长,也可不加试。
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要求及内容
一 试
科目一
演唱、钢琴(或其他乐器)曲目各1首
科目二
演唱歌曲2首
美声类:中外各1首
民声类:歌剧、民歌、创作歌曲均可
科目三
演奏钢琴曲2首
1、练习曲1首(相当于车尔尼740或以上程度)
2、复调乐曲1首
二 试
科目一
演唱、钢琴(或其他乐器)曲目各1首(不得重复一试曲目),可加试一种特长(如第二种乐器、舞蹈、表演等)
科目二
演唱歌曲2首(考试要求同一试,不得重复一试曲目),可加试一种特长(如钢琴、其他乐器、舞蹈、表演等)
科目三
演奏钢琴曲2首
1、大型乐曲1首(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
2、乐曲1首(中国或外国乐曲均可),可加试一种特长(如声乐、其他乐器、舞蹈、表演等)
三 试
音乐基础知识
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乐理考试大纲》)
艺术管理
专业要求:
考生须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良好的写作能力,掌握一定的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技能。
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要求及内容
一 试
文化综合素质
语文、数学综合试卷(内容限中学语文、数学教材)
二 试
命题写作
1600字以上,时间3小时
三 试
综合素质
1、演唱歌曲或演奏乐器,自选曲目2首(除钢琴外乐器自备)
2、音乐作品理解
3、综合素质考查